各二级学院:
根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7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3〕10号)、《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学分替代管理办法(修订)》(厦软教﹝2024﹞50号)为做好退役军人相关课程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5级入学的退役军人、2025-2026学年退役复学的退役军人
二、资格认定
凭《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到公共教育学院办理认定。
三、认定流程、时间
2025级入学的退役军人,学生自愿申请,填写《退役军人学分认定申请表》,连同《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2025年11月13-28日每周二下午交公共教育学院,现场核验退役证原件,通过核验的同学,现场予以认定,并退还退役证原件,收《退役军人学分认定申请表》和退役证复印件。
四、报备
通过学分认定的退役军人,必须及时向授课教师报备。
五、学分认定课程和成绩评定
参军退役复学的学生,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3〕10号)“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退役军人通过学分认定后可不参加《大学体育(一)》、《大学体育(二)》、《大学体育(三)》、《大学体育(四)》、《军事理论》、《军事技能》课堂学习、训练和考核,参军退役复学的学生,成绩评定为80分,《军事技能》(辅导员)录入成绩评定为良好;荣获三等功及以上荣誉,成绩可认定≥90分(优秀)。
通过学分认定的退役军人,必须参加年度全国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根据测试结果评定。
六、违纪处理
凡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学生,《大学体育(一)》《大学体育(二)》《大学体育(三)》《大学体育(四)》《军事理论》《军事技能》均不予认定成绩,以舞弊论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宋俊辉老师,电话:13696919187)
附件1:退役军人学分认定申请表
公共教育学院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1:
退役军人学分认定申请表
(2025-2026学年)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 所属学院 | | 性别 | |
学号 | | 年级、专业、班级 | |
家庭住址: 邮编: | 电话 | |
申请学分认定课程及服役情况 | 服役情况简述: 《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编号: 服役时间: 申请学分认定课程:大学体育(一)( )、大学体育(二)( )、 大学体育(三)( )、大学体育(四)( )、 军事理论( )、 军事技能(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辅导员意见 | 辅导员联系电话: 签 名: 年 月 日 |
所在学院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
公共教育学院意见 | 公共教育学院院长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
备注:1.申请退役军人学分认定须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2.通过认定后,必须及时向授课教师报备;3鼓励退役军人参加申请课程课堂学习与训练,可根据表现适当提高课程成绩评定;4.本表须电脑录入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