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开展公共选修课的选课工作,学校鼓励各单位和教师充分挖掘、利用校内外教学资源,开发更多有特色、高质量的公共选修课程,现将申报公共选修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条件
1.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原则上开设的选修课程内容应与任课老师的专业或教研领域相符。
2.新开设课程开课前须提交该课程标准,已开设课程的标准如有修订需重新提交。
3.开课教师须准备相应课程的教材、参考书或讲义(课件)。
二、申报时间与流程
1.申报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12月5日。
2.通选开课申请:操作引导详见《关于申报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文件。
公共教育学院
2025年11月27日